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关于《税务事项通知书》文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9 11:04:00 来源:北碚税务
石某某:(纳税人识别号:50022***288195)、陈某:(纳税人识别号:5001***33104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次公告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我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书面文本。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碚税一所通〔2021〕0051号).docx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碚税一所通〔2021〕0052 号).docx
联系电话:68200893 68289975
地址:北碚区云清路69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2021年10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碚税一所通〔2021〕0052 号
陈某:(纳税人识别号:50010***310415):
事由:你购置的应税车辆(车辆识别号:LLCLMN1B4LA003764)存在“一车多票”风险,涉嫌少缴车辆购置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五条。
通知内容:请提供如下资料并前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北碚区云清路69号)进行税务约谈:
1.车主身份证明;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购车合同;
4.付款凭证资料 ;
5.车辆保险单;
6.其他与购车相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2021年10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碚税一所通〔2021〕0051 号
石某某:(纳税人识别号:50022***7288195):
事由:你购置的应税车辆(车辆识别号:LFPM4APE9K1A55785)存在“一车多票”风险,涉嫌少缴车辆购置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五条。
通知内容:请提供如下资料并前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北碚区云清路69号)进行税务约谈:
1.车主身份证明;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购车合同;
4.付款凭证资料 ;
5.车辆保险单;
6.其他与购车相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