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选聘特约监督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2.1.27
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税收精诚共治格局,推动税收一体化综合监督走深走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接受社会监督实施办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特约监督员工作办法》之规定,现就选聘特约监督员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选聘特约监督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田 敏 |
女 |
州人民医院 |
|
2 |
邵 莉 |
女 |
湖南雷鸣西部民爆有限公司 |
|
3 |
钟希文 |
男 |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
|
4 |
石志刚 |
男 |
湘西苗汉子集团农业科技公司 |
省人大代表 |
5 |
吴联窗 |
男 |
湘西宏成制药有限公司 |
州人大代表 |
6 |
颜 亮 |
男 |
湘西凤飞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新媒体代表 |
7 |
聂付军 |
男 |
湖南铭三鼎集团 |
州政协委员、州新阶联主席、州工商联副主席 |
二、特约监督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聘请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规范执法、文明服务、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了解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及时向聘请单位反映,提出加强和改进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为聘请单位相关重要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三)受邀参加聘请单位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
(四)受邀参加聘请单位组织的税务行政复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相关工作;
(五)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和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六)办理聘请单位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特约监督员履行职责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聘请单位开展税收工作、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二)根据履职需要并按程序报批后,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参加或者列席聘请单位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四)参加聘请单位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
(五)了解、反映聘请单位廉洁从政从业情况及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四、特约监督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廉洁自律、接受监督;
(二)如实反映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三)参加聘请单位组织的活动,遵守聘请单位有关工作制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四)履行特约监督员职责过程中,遇有利益冲突情形时主动申请回避;
(五)未经聘请单位同意,不得以特约监督员身份发表言论,出版著作,参加有关社会活动;
(六)不得以特约监督员身份谋取任何私利和特权;
(七)履行聘请单位规定的其他义务。
特约监督员聘期三年,受聘期满自然解聘。特约监督员的日常工作联系由州局纪检组负责。
国家税务总局湘西自治州税务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