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发布时间:2021-12-10 00: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税务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7334K
法定代表人 骆某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330184******431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开税稽罚〔2021〕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青海***资源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公司通过邮寄方式收到由宁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虚开增值税普票5份,发票代码3302172320,发票号码02224223-02224227,货物名称:咨询费,金额485,436.88元,税额14,563.12元,价税合计500,000.00元。你公司收到以上5份虚开的普票后,在2017年12月份的账务处理中记入“管理费用-咨询顾问费”,并于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该笔费用做了税前扣除。
处罚依据 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你公司在无实际支出发生的情况下,通过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计入管理费用,虚增企业亏损额,编造虚假的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鉴于对该发票涉及金额进行纳税调增后,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仍然为负数,没有造成实际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并对你公司处以50,000.00元罚款。
处罚金额(万元) 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违法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9 00:00:00
处罚有效期 2021-11-29 00:00:00
公示截止期 2022-11-29 00:00:0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300007105378496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300007105378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