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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关于对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风险事项约谈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关于对上海***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风险事项约谈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2 16:21 来源 : 崇明区税务局

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沪税崇十三 税通 〔2021〕 3457 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沪税崇十三 税通 〔2021〕 3457 号

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10***277X2):

  事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风险约谈

  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等有关规定。

  通知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经税务机关数据分析比对,近期你单位收受的增值税发票存在税前扣除风险,涉及250份,金额24,328,089.74元,具体情况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风险发票清册》。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于2021年12月27日10时12分,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进行约谈。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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