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20.7.27
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发文说明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关于沥青砼产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
2011年3月18日 |
马国税函〔2011〕28号 |
2 |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市规范建安行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12年2月8日 |
马地税〔2012〕16号 |
3 |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调整保障性住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
2016年6月1日 |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