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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关于印发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关于印发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1.25

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县税务局各单位: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通知》(税总函〔2020〕2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关于印发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税函〔2020〕86号),确保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工作平稳实施,结合六安实际,市局制定了《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王军局长关于“十税合一”合并申报的批示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动全市财产行为税和资源环境税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助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围绕服务市场主体,对财产和行为税(含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进行合并申报,确保平稳有序上线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精简申报表单和数据项目,简化办税资料,优化系统功能和办税服务,推进税收数据共享,减少申报次数,减轻办税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组织架构

为确保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实施,根据省、市局要求,县局成立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为县局主要领导,副组长为县局税政分管领导,成员为税政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办公室、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试点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负责全县税务系统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导落实;负责落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实施方案;研究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政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各项日常工作;指导推进全县税务系统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工作。

县局成立合并申报综合工作专班、培训辅导专班、推广宣传专班、运维保障专班。负责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县局成立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督促本县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各税务分局、县局各单位)

2.县局成立培训辅导、推广宣传、运维保障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各税务分局、县局各单位)

3.落实省局《每日工作计划》,按照结果导向、目标导向,倒排工作日期,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单位,确保能够对标对表,有序推进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上线工作。(责任单位:各税务分局、县局各单位)

(二)做好软件升级

5.完成电子税务局测试。

(1)配合省、市局做好电子税务局技术测试。(责任单位:纳税服务股、信息中心)

(2)配合省、市局做好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和电子税务局联调联测,对税源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多种业务进行测试,记录、反馈并解决联调联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电子税务局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实现对接。(责任单位: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信息中心、税政股)

(三)开展宣传培训

6.开展税务机关内部培训

对照省局财产和行为合并纳税申报操作手册,纳税服务股采取多种形式,牵头在预生产环境中开展学习培训和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操作演练,确保办税服务厅操作人员、税源管理人员以及税政管理人员等相关岗位人员全员懂政策、知流程、会操作、能辅导。(责任单位:纳税服务股、税政股)

7.开展纳税人培训

(1)做好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操作演示视频等培训辅导材料,并将相关培训辅导材料在微信群同步发布。(责任单位:税政股、办公室、纳税服务股)

(2)通过微信群等发布通知,告知纳税人省局于11月26、27日进行线上直播,宣传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意义和作用,辅导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责任单位:纳税服务股,配合单位:各税务分局)

(3)针对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事项开展分税种、分纳税期限数据分析,梳理评估12月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的情况,对需在12月申报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将合并纳税申报要求、培训资料获取方式、问题解决途径通知到每一户纳税人。对申报数据较多、税源采集难度大的纳税人,开展专人包保、上门辅导。(责任单位:各税务分局)

(四)开展模拟申报

8.县局分门别类、统筹考虑选择不少于10户纳税人(以重点纳税人为主,含各税种,含按月、按次申报),在预生产环境组织纳税人开展线上试填和模拟申报(责任单位:各税务分局,配合单位:税政股、纳税服务股、信息中心)

(五)强化上线保障

9.强化征期保障

(1)印制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宣传手册、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并置放办税大厅显著位置,供纳税人学习。(责任单位:各税务分局、纳税服务股)

(2)落实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要求,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对确需上门办税的,合理配置服务窗口,实施预约办税、错峰办税,减少人员聚集;各分局安排业务骨干在办税服务厅值班,精准辅导、快速办结,减少人员停留时间。(责任单位:各税务分局,值班时间:2020年12月、2021年1月征期期间)

(3)各税务分局要重点关注按月办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了解其学习培训情况、办税途径等。对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纳税人,通过QQ群、微信群等加强纳税辅导,及时解答纳税人问题;对上门申报的纳税人,按照征期时间按日制定错峰申报计划,确保12月份征期平稳有序运行。(责任单位:各税务分局)

10.强化运维保障

(1)按照省局大运维体系实施意见,配合省局做好新申报表上线运维工作。(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2)做好资源调度,加强信息系统(尤其是网上办税相关信息系统)的风险排查,确保系统平稳运行。(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3)建立问题解决快速反应机制,县局及各税务分局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解决合并申报业务问题。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各税务分局,税政股)

11.做好应急处置

(1)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提前准备好应急办税场地、设备、系统、网络和后备团队,需要时即时到位,确保征期办税缴费服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责任单位:纳税服务股,各税务分局)

(2)密切关注合并纳税申报期间涉税负面舆情,按照规定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局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将当日系统运行出现重大问题的详细文档通过内网通上报。(责任单位:各税务分局、办公室)

(3)落实上线运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核心征管出现阻断、出现系统障碍30分钟以上的情况,应立即报告县局信息中心,由县局信息中心及时向省、市局报告。(责任单位:信息中心、税政股)

(4)县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制定应急处置预案(11月30日前完成)

(六)开展总结评估

12.开展工作日报

自即日起至12月征期内,按日向县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试点工作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征期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申报次数、收入同比变化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各种问题和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各税务分局)

13.及时总结经验

县局税政股、纳税服务股,在试点初期每月征期结束后,应根据本月申报情况,问题解决情况,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提出优化完善功能建议,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责任单位:各税务分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领会总局、省局、市局领导关于合并申报工作的批示精神,深刻理解合并申报表上线的重要意义,提高站位、加快速度、统筹推进合并申报表上线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税务分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行之有效的组织架构体系,组建工作专班,按照县局方案要求,抓细、抓好责任落实,切实做好上线准备,确保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平稳有序上线运行。

(三)严抓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局、县局规定的上线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量完成部署实施、验证测试、宣传培训、运行保障等四个阶段工作任务,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四)畅通联系方式

县局将建立工作微信群,对测试和上线后出现的问题进行日常解答咨询;各单位可通过运维平台、微信群等渠道,持续收集问题并进行反馈优化;建立定期上报机制,总结经验和提出优化建议。

(五)做好上线宣传培训

各税务分局税务机关要通过公告、通告等途径,提前将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上线的工作安排告知纳税人和内、外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内外培训和上线后的系统监控与运维工作,确保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平稳有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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