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的通知
全文有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网上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20号),并结合我市实际,分别对不同纳税申报方式下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流程作出相应调整,自今年11月征期开始正式运行调整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流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流程
1、纳税人网上申报的流程现调整为:网上传送申报数据→IC卡报税→票表比对。
2、自2006年11月征期开始,网上申报的纳税人最迟应于每月征期结束的前一天17:00通过芜湖市国税局的网上申报系统传送增值税申报数据,传送的数据包括纳税申报表(含附列资料、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四票”等申报数据。
3、在征期内,对当日17:00点之前传送申报数据成功的,纳税人应在网上传送申报数据次日起,携带已抄税的IC卡及报税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IC卡报税及纳税申报事宜;对当天17:00点之后传送申报数据成功的,纳税人应在网上传送申报数据后日起,携带已抄税的IC卡及报税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IC卡报税及纳税申报事宜;
对传送申报数据不成功的,纳税人应在申报征期内按上门申报流程,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二、上门申报流程
上门申报的纳税人自2006年11月征期起一并携带纸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纳税申报必报资料,“四票”清单电子信息,税控IC卡等申报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同时办结纳税申报、IC卡报税等事宜。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