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金税三期工程推广上线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地税发〔2015〕132号
全文有效
2015.12.17
各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省直管县地方税务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部署,金税三期工程省级集中优化版(以下简称“金税三期”)将于2016年1月8日在我省税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为确保上线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税三期上线时间安排
各级税务机关从2015年12月25日开始,进行系统切换,暂停办(受)理所有税费业务。2016年1月8日,全省税务机关正式启用新系统办(受)理纳税人各项涉税(费)业务。
二、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各级税务、财政、人行部门要密切合作,完善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正式上线工作的任务安排,并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确保金税三期系统顺利运行上线。
三、抓好工作落实
各级国税、地税部门要联合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向相关部门通报上线安排与进展,做好对纳税人、社会各界的宣传工作,争取广泛的理解与支持。各级财政、人行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支持保障,配合税务部门共同做好上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