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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政办[2013]112号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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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巢政办[2013]112号

全文有效

2013年9月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61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是在充分采集房地产数据信息的基础上,通过房地产评估方法,以计算机辅助估价信息系统计算出存量房的计税价值,在纳税人申报存量房交易价格时进行比较,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进行科学、规范的审核评估。开展此项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收入作用,强化我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有效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增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为房地产税制改革打下坚实基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推进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市财政局、地税局、房产局等市直单位参加的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把握评税工作方向,确定工作思路,指导工作实施,协调部门关系,提供资金保障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税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紧密配合,建立起“政府主导、分级实施、财税牵头、部门配合、中介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各地税征管机构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税收征管的具体落实工作。

  三、全面推进征管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全省试点地区已取得的先进经验,充分预判实施过程中尤其是在数据采集、房地产评估参数的确定、数理模型的建立和软件本土化改造等环节可能产生的问题,研究制定出解决预案,及时总结经验,稳妥推进工作开展。

  附件:

      1、巢湖市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略)

  2、巢湖市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办公室小组职责分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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