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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合肥市物业服务企业税费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2年合肥市物业服务企业税费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2年12月22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支持合肥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市政府印发了《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合政[2012]51号),根据《合肥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政策兑现程序规定》(合政办[2011]29号)要求,现将各企业税费奖励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税费奖励申报的受理工作。

  二、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市财政局负责对企业申报的在管项目现场进行勘查,并告知企业勘查结果。

  三、由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负责核对,市财政局负责核发企业奖励金额。核发前,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市财政局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和奖励金额在我市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四、由市监察局负责对税费奖励申报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公示期间的投诉意见进行受理、调查核实、处理、反馈。

  五、审报材料一式六份,由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房地产管理局联合会审签章并分别存档。

  附件:

       1.物业服务企业税费奖励申报服务告知单

  2.合肥市物业服务企业财政税费奖励申报表

  3.合肥市物业服务企业税费奖励金额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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