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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纳税信用补评复评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纳税信用补评复评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5.16

尊敬的纳税人:

2018年度纳税人信用集中评价工作已于2019年4月30日完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要求,我局已启动2018年纳税信用补评、复评工作。纳税人如对2018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登陆安徽电子税务局查询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请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表格样式详见附件2、3),启动补评、复评程序。

附件:

1.附件1.安徽电子税务局查询方式说明.doc

2.附件2.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doc

3. 附件3.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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