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亳州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征求意见
2022.4.1
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精神,市城市管理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起草了《亳州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bzcgjsrk@163.com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bzfgjfk@126.com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bzqcdslh@163.com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hanyeq@163.com 亳州市财政局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亳州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亳州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