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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致扣缴义务人的一封信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致扣缴义务人的一封信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2.28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您好!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依据新个人所得税法,3月1日将迎来新税制实施后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同时,您需要向员工和其他支付对象提供收入、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并帮助有需要的员工代办年度汇算。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时期。为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避免出现人群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将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在疫情结束后分批分期错峰办理年度汇算。在此,也恳请您转告单位员工,其无需集中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年度汇算,根据税务机关安排,在疫情结束后进行办理,税务部门将竭诚提供更好的纳税服务。同时,也请您向单位每一名职工转达税务机关诚挚的谢意!

疫情防控期间,若您单位个别职工因出国定居等特殊原因急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我们将提供预约服务。请您单位统一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并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在【互动中心-预约办税-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预约办理】功能菜单进行在线预约,我们将为其竭诚提供预约办理服务。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请您提醒单位职工,如无特殊需求,请勿直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涉税咨询和办理相关业务。如有疑问,可拨打主管税务机关电话或者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将耐心细致为您解答。

让我们同舟共济抗击疫情,携手同行推进改革,满怀信心迎接春暖花开!再次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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