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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关联申报及国别报告申报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关联申报及国别报告申报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4.10

尊敬的各位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的规定,若你公司在2019年度实际经营中发生关联交易且未进行关联申报,请于5月31日前完成2019年度关联申报及国别报告申报工作(提示:关联申报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后进行)。为了方便您进行此项工作,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说明请参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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