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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服发〔2019〕1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企业开办“一站式”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09-29 京政服发〔2019〕11号 我要评论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企业开办“一站式”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服发〔2019〕11号

全文有效

2019.4.12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企业开办业务的效率,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企业开办“一站式”办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2日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企业开办“一站式”办理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企业开办业务的效率,实现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税务登记及发票领取的“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理,提高办事便利程度,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标国际一流,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内实现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公安部门的公章刻制、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和发票领用,合并为一个办事环节,实行市政务服务中心内“一窗受理,一次填报,一个环节,三天办完”。企业只需网上一次填报即可申办所有业务,3个工作日内可具备一般经营条件,实现“准入又准营”。

  二、工作安排

  (一)依托“e窗通”网上企业开办平台实现“一次填报,三天办结”。

  申请人登录“e窗通”平台,一次性填报全部信息,实现“一次填报、一网提交”,实行取得执照、刻制公章、税务登记及发票领取、用工信息采集合并办理,单项审批时间不超过24小时,全部办理时间不超过3天。按照“一数一源、信息共享、一步办理”的原则,统一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税务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标准,实现部门间数据实时共享。逐步丰富系统功能,提供银行预约开户等关联服务,便利企业办事。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打印执照设备,便利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

  (二)实现营业执照、公章、发票“一窗受理,一次领取”。

  市市场监管局的企业开办事项、市税务局的发票领用事项、市公安局的公章刻制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请人完成“e窗通”网上申报后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一次性领取营业执照、公章和发票,实现“只进一门,只对一窗”。

  完善公章刻制即时办结制,为企业免费提供刻制公章服务。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落实印章企业的选择、印章的日常管理及刻章费用的结算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应成立工作专班,将营业执照、刻章和发票领取等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提高企业开办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要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加强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有效解决营商环境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加强实施保障。

  本方案自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市政务服务局要紧密结合当前的改革实际,以便利企业群众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上述改革措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落地的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业务流程规范、软硬件支撑到位,部门衔接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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