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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格式化示范文本并开展审批、登记试行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格式化示范文本并开展审批、登记试行工作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4-11-6

各区县商务委、工商分局: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北京市商务委、北京市工商局在试点、修改、完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外商独资公司章程》、《中外合资公司章程》、《中外合资公司合同》、《中外合作公司章程》、《中外合作公司合同》五种格式化示范文本,并在全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工作中试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商务委及各区县商务委通过各自工作网站提供格式化示范文本电子版供企业下载使用。

二、各级商务及工商部门要积极做好格式化示范文本的宣传和推行工作。

三、投资方可以依法在合同、章程中约定企业自治管理事项,商务及工商部门不得因企业未按照统一的格式化文本制作合同、章程而拒绝受理。

四、格式化示范文本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关于发布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格式化示范文本并开展审批、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商务资字[2012]474号)同时废止。

联系人:

北京市商务委 仝国卿  87211742

北京市工商局 赵晓宁    82690814

附件:

附件1.外商独资公司章程参考范本  

附件2.中外合资公司章程参考范本  

附件3.中外合资公司合同参考范本  

附件4.中外合作公司章程参考范本

附件5.中外合作公司合同参考范本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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