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北京  >  京财综﹝2017﹞1915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务部门代收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福利彩票业务费相关工作的通知

京财综﹝2017﹞1915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务部门代收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福利彩票业务费相关工作的通知

09-29 京财综﹝2017﹞1915号 我要评论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务部门代收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福利彩票业务费相关工作的通知

京财综﹝2017﹞1915号

全文有效

2017.9.4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收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福利彩票业务费。现就代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代收范围:由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按规定应缴入市级国库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福利彩票业务费。

  二、代收时间:自2017年9月1日起。

  三、代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地税局第一税务所(北京市西直门内大街275号,西城区政务服务大厅2层)。若缴费地点发生变化,由市地税局在地税外网(网址:www.tax861.gov.cn)进行公布。

  四、办理方式: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于每月15日前,至北京市西城区地税局第一税务所办理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福利彩票业务费缴纳事宜。

  五、本通知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