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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商务资字〔2011〕148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海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第二批通过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企业名单的公告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海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第二批通过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企业名单的公告

京商务资字〔2011〕148号

全文有效

2011-03-01

根据《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商资发[2010]93号)和《关于办理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的通知》(京商务资字[2010]314号)要求,经联席工作小组审核,现将第二批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1.霍尼韦尔(北京)技术研发实验有限公司

2.北京诺和诺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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