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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税三[1993]67号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对北京市邮政局所属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09-29 京税三[1993]67号 我要评论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对北京市邮政局所属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京税三[1993]67号

全文有效

各、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函发[1992]2001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北京市部分企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批复》,为扶持本市邮政公用事业的发展,同意对北京市邮政局所属的邮政企业1992年度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给予减征50%的照顾;对邮政局所属的工业、供销、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均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请各有关分局接到本通知后,抓紧办理退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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