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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丰台区税务局温馨提示:2019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期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丰台区税务局温馨提示:2019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期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丰台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7.31

各用人单位:

  2019年北京市残保金管理办法(京财税【2019】1333号)已发布,您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查看(地址: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wj/xxgk/tzgg/201907/t20190726_417157.html)。

  请2018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于2019年8月1日至9月16日到丰台残疾人联合会(大井东街1号)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还可以通过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审核。咨询电话:010-83818459,具体相关文件、表格可登录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www.bdpf.org.cn)查询下载。

  2019年残保金申报缴费期限为8月1日到9月30日,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在残联审核完毕后,需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保障金,您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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