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3]201号
失效
2003年8月11日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照渝地税发[2003]113号文件规定具体办理减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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