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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地税发[2000]182号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需要继续执行的有关税收政策文件的通知

09-29 渝地税 [2000]182号 我要评论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需要继续执行的有关税收政策文件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0]182号

全文有效

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政策规章 和许可审批收费项目切实为实施西部大开发创造优良政务环境的通知》(渝府发[2000]25号)精神,我局对重庆直辖市成立前下发的税收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草企业交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地税发[1995]48号)等195个政策文件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执行。现将这部份文件目录公布于后,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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