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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地税发[1999]238号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各种纳税申报表收取工本费的通知

09-29 渝地税发[1999]238号 我要评论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各种纳税申报表收取工本费的通知

渝地税发[1999]238号

全文有效

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自治县、巾)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改善投资环境的决定》及六个配套文件精神,市局决定从7月1日起停止收取各种纳税申报表的工本费。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对违反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市局将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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