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渝文审[2007]24号
全文有效
2007.06.28
此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符合《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规定,决定予以登记。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的要求,我局对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782件
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在2006年国税系统所得税管理工作会上的政策讲解》(所便函〔2006〕4号)。
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处关于审批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所便函〔2006〕7号)。
3.《流转税管理处、信息中心关于重新修订〈金税工程数据处理操作流程表〉的通知》(流便函〔2005〕11号)。
4.《流转税管理处关于对防伪税控企业最大开票限额限量进行清理检查的通知》(流便函〔2005〕12号)。
5.《流转税管理处关于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流便函〔2005〕17号)。
6.《流转税管理处关于开展2005年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流便函〔2005〕19号)。
7.《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4年第十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5〕1号)。
8.《流转税管理处关于建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异常情况预警机制的通知》(流便函〔2005〕20号)。
9.《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5年第1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结果的通知》(流便函〔2005〕21号)。
10.《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5年第2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结果的通知》(流便函〔2005〕23号)。
11.《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5年第3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结果的通知》(流便函〔2005〕24号)。
12.《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5年第4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结果的通知》(流便函〔2005〕28号)。
13.《流转税管理处关于重庆市2005年第5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结果的通知》(流便函〔2005〕31号)。
14.《流转税管理处关于重庆市2005年第六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结果的通知》(流便函〔2005〕35号)。
15.《流转税管理处关于重庆市2005年第七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结果的通知》(流便函〔2005〕37号)。
16.《流转税管理处关于重庆市2005年第八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结果的通知》(流便函〔2005〕39号)。
17.《流转税管理处转发流转税管理司关于报送增值税申报异常企业纳税评估结果统计表的通知》(流便函〔2005〕40号)。
18.《流转税管理处关于重庆市2005年第九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结果的通知》(流便函〔2005〕41号)。
19.《流转税管理处关于重庆市2005年第十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结果的通知》(流便函〔2005〕42号)。
20.《流转税管理处关于对羽毛及羽绒收购加工企业开具销项专用发票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的通知》(流便函〔2005〕30号)。
2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通知》(渝国税发〔2005〕146号)。
2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渝国税发〔2005〕197号)。
2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渝国税发〔2005〕257号)。
2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5年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系统推行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5〕278号)。
2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渝国税发〔2005〕309号)。
2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修订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5〕134号)。
2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成品油零售单位增值税纳税评估调查的通知》(渝国税函〔2005〕116号)。
2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2005〕13号)。
2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5〕142号)。
3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减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函〔2005〕249号)。
3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函〔2005〕25号)。
3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填开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5〕322号)。
3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对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渝国税函〔2005〕357号)。
3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5〕489号)。
3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跨规定区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清理检查的通知》(渝国税函〔2005〕470号)。
3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3年第九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4〕12号)。
37.《重庆市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4年度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4〕17号)。
38.《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4年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4〕19号)。
39.《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4年第三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4〕20号)。
40.《流转税处、信息中心关于稽核系统升级后数据采集和预警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流便函〔2004〕21号)。
41.《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4年第四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4〕22号)。
42.《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4年第五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4〕24号)。
43.《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4年第六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4〕25号)。
44.《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4年第七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4〕26号)。
45.《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4年第八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4〕28号)。
46.《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4年第九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4〕31号)。
4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135号)。
4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167号)。
4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18号)。
50.《重庆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发〔2004〕201号)。
5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209号)。
5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列名钢铁企业销售“加工出口专用”钢材适用退税率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45号)。
5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渝国税发〔2004〕64号)。
5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再次调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65号)。
5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124号)。
5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支持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144号)。
5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156号)。
5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延长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168号)。
5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6号)。
6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暂停尿素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渝国税函〔2004〕202号)。
6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专项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243号)。
6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纳税人欠税予以告知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28号)。
6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函〔2004〕311号)。
6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33号)。
6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商贸企业的征收管理和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355号)。
6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新办商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360号)。
6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对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及使用废旧物资普通发票抵扣税款的生产企业的专项纳税评估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409号)。
6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服务的中介机构资格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七个文件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470号)。
6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再次对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495号)。
7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旧购新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541号)。
7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95号)。
7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4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额调库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渝国税函〔2004〕97号)。
7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117号)。
7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178号)。
7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保障性企业移交地方管理后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232号)。
7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所属在渝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234号)。
7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证券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237号)。
7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重庆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251号)。
7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华通讯社重庆分社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262号)。
8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市电信公司和重庆市电信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26号)。
8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274号)。
8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所属在渝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371号)。
8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403号)。
8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分行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418号)。
8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42号)。
8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电信菲斯特实业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499号)。
8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重庆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587号)。
8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591号)。
8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征管处关于垫江县渝东建材综合市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征便函〔2004〕4号)。
90.《流转税管理处、信息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伪税控企业培训安装工作的通知》(流便函〔2003〕13号)。
91.《流转税管理处、信息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伪税控发票发售子系统管理的通知》(流便函〔2003〕14号)。
92.《流转税处关于2003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3〕19号)。
93.《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3年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3〕20号)。
94.《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3年第三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3〕21号)。
95.《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3年第四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3〕24号)。
96.《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3年第五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3〕25号)。
97.《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3年第六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3〕26号)。
98.《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3年第七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3〕27号)。
99.《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3年第八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抽检合格享受减免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流便函〔2003〕29号)。
100.《流转税管理处、信息中心关于金税工程数据处理操作流程的通知》(流便函〔2003〕4号)。
101.《流转税管理处关于严格认定审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通知》(流便函〔2003〕9号)。
102.《涉外税收管理处关于津发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函》(涉外便函〔2003〕7号)。
10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非典”防治期间适当调减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的紧急通知》(渝国税发〔2003〕102号)。
104.《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109号)。
10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120号)。
10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一窗式”管理模式工作业务流程(试行)〉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123号)。
10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发〔2003〕139号)。
10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148号)。
10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177号)。
11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17号)。
11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流转税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调查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59号)。
11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发〔2003〕156号)。
11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165号)。
11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169号)。
11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防治“非典”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发〔2003〕174号)。
11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缴比例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66号)。
11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纳税人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88号)。
11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后有关个体、市场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146号)。
11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2003年防伪税控系统企业推行计划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152号)。
12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金税工程认证岗位职责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209号)。
12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防治“非典”期间企业认证、报税及金税工程数据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224号)。
12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代开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332号)。
12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金税工程运行质量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357号)。
12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资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561号)。
12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纯银出口退税率问题的批复》(渝国税函〔2003〕730号)。
12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货物运输发票管理业务流程和技术实现方案(试行)》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773号)。
12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考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825号)。
12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8号)。
12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2003年金税工程推行方案〉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98号)。
13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有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事项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116号)。
13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电信菲斯特实业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11号)。
13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160号)。
13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189号)。
13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18号)。
13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借款利息列支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22号)。
13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重庆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242号)。
13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银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244号)。
13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253号)。
13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永安财产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2003年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296号)。
14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306号)。
14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326号)。
14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西南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405号)。
14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419号)。
14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改版使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448号)。
14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462号)。
14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攀钢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481号)。
14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482号)。
14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491号)。
14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平安证券重庆八一路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510号)。
15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邹容路证券营业部等2户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557号)。
15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566号)。
15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前进路证券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570号)。
15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591号)。
15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593号)。
15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594号)。
15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招商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5号)。
15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成员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渝国税函〔2003〕605号)。
15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民航重庆市管理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612号)。
15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渤海证券重庆建新东路营业部等2户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623号)。
16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624号)。
16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陕西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等6户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627号)。
16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634号)。
16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招商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638号)。
16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639号)。
16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通信服务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640号)。
16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643号)。
16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等2户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645号)。
16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674号)。
16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重庆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695号)。
17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兴业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6号)。
17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发展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703号)。
17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728号)。
17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外运重庆公司等4户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816号)。
17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华夏银行重庆分行纳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844号)。
17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事项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863号)。
17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间做好纳税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国税明电〔2003〕6号)。
17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征便函〔2003〕2号)。
178.《流转税管理处关于如何提高对金税工程认证专用发票效率及有关问题进行调研的通知》(流便函〔2002〕14号)。
179.《流转税管理处关于上报〈摩托车专项检查分户情况调查表〉的通知》(流便函〔2002〕16号)。
180.《流转税管理处、信息中心关于金税工程各子系统问题解答之四的通知》(流便函〔2002〕18号)。
181.《流转税管理处关于对涪陵区、沙坪坝区、渝中区、江北区纳入防伪税控WINDOWS版开票子系统的企业进行培训、安装发行的通知》(流便函〔2002〕19号)。
182.《流转税管理处关于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紧急通知》(流便函〔2002〕1号)。
183.《流转税管理处关于报送11月份一般纳税人及防伪税控应纳税额的通知》(流便函〔2002〕21号)。
184.《流转税管理处关于采用打孔的方式解决金税工程抵扣联重号问题的情况介绍》(流便函〔2002〕6号)。
185.《流转税管理处关于对已通过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实行打孔处理的通知》(流便函〔2002〕8号)。
186.《流转税管理处关于2002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有关问题的通知》(流便函〔2002〕4号)。
18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2002年金税工程推行方案>的通知》(渝国税发〔2002〕113号)。
18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通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2〕218号)。
18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的通知》(渝国税发〔2002〕56号)。
19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专项整顿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发〔2002〕61号)。
19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发〔2002〕77号)。
19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涉税事项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2〕205号)。
19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2年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调整情况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159号)。
19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210号)。
19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及企业发行、发票发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236号)。
19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278号)。
19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各项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321号)。
19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菠萝渣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385号)。
19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41号)。
20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电解铜有关退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函〔2002〕458号)。
20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近期我市免抵退税有关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国税函〔2002〕459号)。
20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462号)。
20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综合利用生产的建材产品及其他产品减免增值税管理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515号)。
20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烟草商业企业卷烟零售开具普通发票的函》(渝国税函〔2002〕594号)。
20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税工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68号)。
20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105号)。
20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155号)。
20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176号)。
20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195号)。
21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238号)。
21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民航总局所属机场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241号)。
21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253号)。
21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261号)。
21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交通银行重庆分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302号)。
21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管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337号)。
21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市)和省级农村信用合作管理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354号)。
21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攀钢集团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355号)。
21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358号)。
21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360号)。
22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363号)。
22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364号)。
22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365号)。
22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366号)。
22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证券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367号)。
22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永安财产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371号)。
22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电信菲斯特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38号)。
22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信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40号)。
22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45号)。
22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所属在渝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468号)。
23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484号)。
23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486号)。
23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华通讯社所属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521号)。
23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522号)。
23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523号)。
23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54号)。
23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兴业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93号)。
23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97号)。
23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渝国税明电〔2002〕17号)。
23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限量发售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函〔2001〕145号)。
24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防伪税控子系统稽核子系统有关问题解答(之二)》(流便函〔2001〕10号)。
24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工程日常数据处理工作的通知》(流便函〔2001〕16号)。
24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黔江开发区撤销后有关金税工程各子系统问题的通知》(流便函〔2001〕17号)。
24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日常稽查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流便函〔2001〕20号)。
24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各区县局新办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情况进行清理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落实、贯彻情况的检查情况》(流便函〔2001〕28号)。
24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五月份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工作顺延七天具体操作时间的通知》(流便函〔2001〕39号)。
24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工程数据采集有关问题的通知》(流便函〔2001〕44号)。
247.《流转税处关于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过程中人工干预范围的通知》(流便函〔2001〕49号)。
248.《流转税管理处关于清理补录认证、报税、稽核子系统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的紧急通知》(流便函〔2001〕50号)。
249.《流转税管理处、信息中心关于金税工程各子系统问题解答之三的通知》(流便函〔2001〕53号)。
250.《流转税管理处关于对企业报税前必须检查核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流便函〔2001〕64号)。
251.《流转税管理处关于下发防伪税控企业开票须知及防伪税控企业抄税报税须知的通知》(流便函〔2001〕67号)。
252.《流转税管理处关于使用新的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变更)表〉和〈开票最大限额10万元以上审批表〉的通知》(流便函〔2001〕74号)。
253.《流转税管理处关于转发流转税管理司关于上报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分析报告的函》(流便函〔2001〕93号)。
254.《流转税管理处关于加油站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必须办理“50”税务识别号的通知》(流便函〔2001〕98号)。
25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防伪税控子系统稽核子系统有关问题解答(之一)》(流便函〔2001〕9号)。
256.《关于重庆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按连锁经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流便函〔2001〕22号)。
257.《流转税处关于办理校办企业结算退税的通知》(流便函〔2001〕55号)。
25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涉外处关于明确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几个问题的通知》(涉外便函〔2001〕5号)。
25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10号)。
26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金税工程流转税管理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124号)。
26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136号)。
26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141号)。
263.《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民族贸易企业执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147号)。
26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 劳教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156号)。
26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190号)。
26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棉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191号)。
26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2001年度分类管理出口退税企业名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201号)。
26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2年个体工商业户定期定额调整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255号)。
26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257号)。
27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267号)。
27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军队保留家属工厂干休所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32号)。
27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37号)。
27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增值税计算机发票比对具体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49号)。
27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269号)。
27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情报交换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40号)。
27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102号)。
27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109号)。
27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运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114号)。
27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自印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116号)。
28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153号)。
28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160号)。
28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家税务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165号)。
28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不服交通部门代征车辆购置税行为行政复议管辖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174号)。
28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审核防伪税控企业开具10万元以上最大开票限额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203号)。
28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金税工程运行质量确保金税工程工作全面达标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239号)。
28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对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项检查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240号)。
28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26号)。
28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烟草公司增值税进项税金抵扣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28号)。
289.《关于黔江区国家税务局使用行政区划代码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29号)。
29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禽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渝国税函〔2001〕303号)。
29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成品油出口予以退税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350号)。
29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一般纳税人中进行〈纳税人电子申报系统〉软件试点工作说明的函》(渝国税函〔2001〕396号)。
29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奉节县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批复》(渝国税函〔2001〕3号)。
29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函〔2001〕425号)。
29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生猪税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454号)。
29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77号)。
29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0年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79号)。
29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印发〈税收征管工作质量考核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82号)。
29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攀钢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301号)。
30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390号)。
30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397号)。
30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模拟网退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407号)。
30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408号)。
30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航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413号)。
30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436号)。
30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招商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444号)。
30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445号)。
30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发展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447号)。
30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448号)。
31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467号)。
31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468号)。
31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夏证券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521号)。
31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524号)。
31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函〔2001〕525号)。
31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526号)。
31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船舶工业公司所属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535号)。
31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借款利息列支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538号)。
31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544号)。
31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550号)。
32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551号)。
321.《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关于印发<开具出口退税专用税票申请、审批表>的通知》(渝国税进便函〔2001〕2号)。
32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渝国税明电〔2001〕24号)。
32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78号)。
32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219号)。
32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的通告〉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103号)。
32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运输收入集中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107号)。
32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108号)。
32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所得税征管和收入级次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122号)。
32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133号)。
33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抵扣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18号)。
33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金融保险企业呆帐坏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49号)。
33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5号)。
33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涉嫌犯罪的税务案件移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69号)。
33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代征税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70号)。
33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71号)。
33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76号)。
33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86号)。
33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专项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88号)。
33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102号)。
34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工作质量考核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131号)。
34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科学院及其所属科学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199号)。
34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219号)。
34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国家税务部门行政事业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222号)。
34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夏证券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22号)。
34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审情况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27号)。
34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库存商品棉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290号)。
34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资料规范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297号)。
348.《关于补增税务登记证及发票工本费项目的函》(渝国税函〔2000〕323号)。
34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补出口货物退(免)税B类企业名单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345号)。
35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申请抵扣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的批复》(渝国税函〔2000〕350号)。
35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372号)。
35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重庆市税务机关拍卖所得抵缴税款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383号)。
35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390号)。
35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1年个体工商业户定期定额调整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408号)。
35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40号)。
35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华通讯社及所属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41号)。
35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入开展出口货物退(免)税专项检查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443号)。
35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配合全国工会组织基本状况调查提供有关资料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459号)。
359.《关于“金税工程”稽核系统和协查系统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采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480号)。
36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切实加强2000年个体私营和集贸市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50号)。
36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西电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5号)。
36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67号)。
36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广东省潮汕地区购进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82号)。
36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审核换发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94号)。
36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97号)。
36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新增门市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渝国税流函〔2000〕158号)。
36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和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安装计划的通知》(渝国税流函〔2000〕167号)。
36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申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电子数据申报不得使用录入器的通知》(渝国税流函〔2000〕3号)。
36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天友食品连锁有限公司撤销后有关税收事宜的通知》(渝国税流函〔2000〕150号)。
37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流函〔2000〕41号)。
37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月征期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征期顺延的通知》(渝国税征函〔2000〕1号)。
37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对有关凭证收费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12号)。
37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查验及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更换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121号 )。
37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发售管理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185号)。
375.《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关于印发(钢材“以产顶进”改进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111号)。
37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140号)。
37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175号)。
37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1号)。
37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欧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折算人民币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202号)。
38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工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34号)。
38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35号)。
38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37号)。
38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39号)。
38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1998年度会计决算有关税收财务处理的要求和规定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43号)。
38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武警部队企业移交撤销后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45号)。
38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46号)。
38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国有企业所得税纳税户清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64号)。
388.《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65号)。
38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发票清理检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71号)。
39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关于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75号)。
39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76号)。
392.《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稽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87号)。
39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93号)。
39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99号)。
39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179号)。
39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181号)。
39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52号)。
39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市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106号)。
39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贫困县行政区划改变后有关农村信用社所得税征免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111号)。
40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经贸委等单位关于启用“钢材以产顶进协调小组办公室”等印章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131号)。
40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纺织机械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14号)。
40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用税票认证系统管理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15号)。
40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180号)。
40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改组改造工资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198号)。
40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评审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218号)。
40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规定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226号)。
40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私营和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渝国税函〔1999〕24号)。
40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的职工住房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254号)。
40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0年个体工商业户定期定额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272号)。
41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隔离栅征税问题的批复》(渝国税函〔1999〕278号)。
41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峡库区农村信用社机构迁建中有关税收财务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27号)。
41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284号)。
41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招商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290号)。
41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商业企业划转工作抽查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2号)。
41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9年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306号)。
41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已出口未申报退税货物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307号)。
41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航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310号)。
41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级供电企业行业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332号)。
41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齐鲁、扬子公司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退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4号)。
42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59号)。
42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出口退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5号)。
42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重点检查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60号)。
42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发票工本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75号)。
424.《关于暂停对部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紧急通知》(渝国税流函〔1999〕122号)。
42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电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渝国税流函〔1999〕151号)。
426.《关于对部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两项通知》(渝国税流函〔1999〕189号)。
427.《关于增值税抵扣的紧急通知》(渝国税流函〔1999〕285号)。
42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税名单的通知》(渝国税流函〔1999〕290号)。
42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9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流函〔1999〕5号)。
430.《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征函〔1999〕1号)。
43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限量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函〔1998〕34号)。
43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换版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156号)。
43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止越权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144号)。
43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若干税收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146号)。
43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150号)。
43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161号)。
43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166号)。
438.《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规范出口贸易和退税程序防范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210号)。
43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213号)。
44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食糖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225号)。
44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24号)。
44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铝、锌、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252号)。
44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300号)。
44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日常稽查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301号)。
44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32号)。
44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38号)。
44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40号)。
44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核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42号)。
44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46号)。
45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的中央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权限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60号)。
45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企业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63号)。
45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67号)。
45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校办企业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69号)。
45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70号)。
45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贫困县农村信用社继续免征公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76号)。
456.《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81号)。
45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行政区划调整后普通发票印制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98号)。
45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管理规程〉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133号)。
45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324号)。
46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中资金核实工作安排的通知》(渝国税函〔1998〕112号)。
46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函〔1998〕150号)。
46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抓紧清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停征后遗留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1998〕178号)。
46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进出口货物税收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国税函〔1998〕181号)。
46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清产核资工作中城市信用社有关问题补充通知》(渝国税函〔1998〕194号)。
46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收征管文书的通知》(渝国税函〔1998〕210号)。
46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1998〕212号)。
46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函〔1998〕231号)。
46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生产中标货物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1998〕243号)。
46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函〔1998〕32号)。
47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函〔1998〕49号)。
471.《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函〔1998〕52号)。
472.《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管辖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函〔1998〕53号)。
47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通信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1998〕67号)。
47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1998〕168号)。
47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
投资企业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函〔1998〕175号)。
47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计算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流函〔1998〕27号)。
47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财务管理的具体规定的通知》(重国税发〔1998〕7号)。
47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8〕12号)。
47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销毁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重国税函〔1998〕37号)。
480.《关于加强“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管理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138号)。
481.《关于加强“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的补充通知》(重国税发〔1997〕211号)。
48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257号)。
48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345号)。
48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89号)。
48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调整后若干具体征管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119号)。
48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12号)。
48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清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141号)。
48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份行业、企业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158号)。
48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开展生产经营继续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159号)。
49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166号)。
49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退还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金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182号)。
492.《关于印发〈重庆市家税务局举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242号)。
493.《关于税务违法案件进行案情通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243号)。
49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连锁经营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255号)。
49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259)。
496.《关于转发关于农村信用社因体制改革导致资产增减变化财务处理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271号)。
497.《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金核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272号)。
49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传销企业的传销员有关税务管理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275号)。
49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310号)。
500.《关于印发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国家税务局印制发售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311号)。
50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337号)。
50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350号)。
50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加强军队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359号)。
50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模具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370号)。
50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暂行办法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40号)。
50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41号)。
50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试点方案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42号)。
50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4号)。
50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乡信用社若干税收、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60号)。
51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66号)。
51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补税罚款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7号)。
51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84号)。
513.《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金融保险企业1996年度会计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8号)。
51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265号)。
51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266号)。
51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32号)。
51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鼓励外商投资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71号)。
51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遗失出口货物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后如何办理退税问题的批复》(重国税函〔1997〕149号)。
51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淀粉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重国税函〔1997〕192号)。
52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重国税函〔1997〕193号)。
52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盐业专营公司出口盐准予开具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批复》(重国税函〔1997〕238号)。
52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桐油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重国税函〔1997〕261号)。
52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期初存货抵扣的通知》(重国税函〔1997〕184号)。
52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电力增值税预征定额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函〔1997〕19号)。
52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重国税函〔1997〕207号)。
52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西电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函〔1997〕218号)。
52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函〔1997〕225号)。
52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继续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函的通知》(重国税函〔1997〕230号)。
52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保利集团1997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函〔1997〕260号)。
53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变更中国保利集团1996年度合并纳税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函〔1997〕31号)。
53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函〔1997〕64号)。
53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领购收购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函〔1997〕67号)。
53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函〔1997〕85号)。
53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未取得法定的退(免)税凭证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重国税函〔1997〕253号)。
53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商业企业交叉检查的通知》(重国税流函〔1997〕19号)。
53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重国税流函〔1997〕21号)。
537.《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市出口企业和市县外贸企业名单增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228号)。
53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对照表〉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310号)。
539.《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01号)。
540.《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02号)。
541.《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购进税务总局关于对摩托车胎暂减征消费税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03号)。
542.《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宣传文化单位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04号)。
543.《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锻件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05号)。
544.《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表三附表新的申报办法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09号)。
545.《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10号)。
546.《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原油、天燃气预征额(率)确定、调整后增值税税款结算划拨问题的函》(重国税函〔1996〕113号)。
547.《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重汽集团缴纳所得税的补充通知》(重国税发〔1996〕129号)。
548.《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重庆市电信局多种经营收取企业管理费作税前列支的请示的批复》(重国税发〔1996〕147号)。
549.《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4号)。
550.《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若干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63号]。
55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直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64号)。
552.《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72号)。
553.《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73号)。
554.《重庆市国税务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84号)。
55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国有粮食企业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87号)。
55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废止财政部<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内资企业征税问题的暂行规定>[(85)财税字第109号]中有关条款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91号)。
557.《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93号)。
558.《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信用社加入城市合作银行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95号)。
55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学校办企业返还增值税问题的批复》(重国税发〔1996〕210号)。
560.《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250号)。
561.《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国有粮食企业征免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重国税发〔1996〕256号)。
562.《关于完善涉税案件备案制度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277号)。
563.《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资储备局系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284号)。
564.《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285号)。
565.《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和修改修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28号)。
566.《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局关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年度审查的补充通知》(重国税发〔1996〕29号)。
567.《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2号)。
56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市信用社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307号)。
56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监狱、劳教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309号)。
570.《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换发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330号)。
57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344号)。
572.《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350号)。
57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366号)。
57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371号)。
575.《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392号)。
576.《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50号)。
57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5关于年度国家级新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526号)。
578.《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54号)。
579.《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电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73号)。
580.《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缴兵器工业总公司及所属企业能交基金和预调基金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74号)。
581.《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75号)。
582.《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7号)。
583.《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停止若干增值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96号)。
584.《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17号)。
58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79号)。
586.《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8号)。
58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217号)。
58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276号)。
589.《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航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函〔1996〕141号)。
590.《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函〔1996〕158号)。
591.《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函〔1996〕168号)。
59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暂行缓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复函〉的通知》(重国税函〔1996〕170号)。
593.《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报警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重国税函〔1996〕18号)。
594.《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制、填报“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的通知》(重国税函〔1996〕19号)。
595.《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印制“重庆市销货清单”的通知》(重国税函〔1996〕20号)。
596.《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我市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费标准的通知》(重国税函〔1996〕47号)。
59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报送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函〔1996〕87号)。
59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199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函〔1996〕227号)。
59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确认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函〔1996〕238号)。
60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荣昌县血站销售“原料血浆、全血”如何征税问题的请示的批复》(重国税流函〔1996〕39号)。
60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等取消退免税规定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28号)。
602.《关于对我市内资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划分实行“先征后退”或“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退税的补充通知》(重国税发〔1995〕409号)。
60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477号)。
604.《关于对我市民政福利、校办企业实行“先征后退”具体退税办法 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27号)。
605.《关于转发武警部队生产经营征税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2号)。
606.《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代扣找缴、代收代缴税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35号)。
607.《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5年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49号)。
608.《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62号)。
609.《转发财政部〈关于校办工厂免征所得税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65号)。
610.《关于启用新监制章后发票印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66号)。
611.《关于下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67号)。
61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所得税征管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81号)。
613.《转发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边销茶征免税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83号)。
614.《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央企业在地方兴办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85号)。
615.《关于印发全市国税系统首批统一税务文书式样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94号)。
616.《关于发票印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99号)。
617.《关于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总价企业“先征后退”退税手续办理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203号)。
618.《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领购和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252号)。
619.《转发〈关于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255号)。
620.《市国税局关于做好当前个体税收工作及其有关政策业务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27号)。
621.《关于制定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印制管理的规定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28号)。
622.《转发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08号)。
62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13号)。
62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工业部所属中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重国税发〔1995〕320号)。
62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直属三个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21号)。
62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22号)。
62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入库管理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48号)。
62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光大(集体)总公司缴纳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49号)。
629.《市国税局关于进一步审核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4号)。
630.《关于汇总缴纳所得税应在当地办理汇缴认定手续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52号)。
631.《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58号)。
632.《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补充意见》(重国税发〔1995〕365号)。
633.《市国税局关于转发〈关于停止执行的增值税、消费税归外汇贷款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6号)。
63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范围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413号)。
635.《关于企业所得税混库清理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415号)。
63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登记制度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418号)。
637.《关于对我市民政福利、校办企业实行“先征后退”具体退税办法 的补充通知》(重国税发〔1995〕419号)。
638.《市国税局转发〈关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年度审查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41号)。
639.《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43号)。
64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重国税发〔1995〕442号)。
64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江南航天集团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456号)。
642.《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大版面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和限额(量)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463号)。
643.《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复混肥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468号)。
64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480号)。
645.《关于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06号)。
64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16号)。
647.《转发财政部关于下达一九九五年归还企业技术改造贷款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19号)。
648.《关于加强对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审核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24号)。
649.《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28号)。
650.《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钾肥产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34号)。
651.《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意见》(重国税发〔1995〕551号)。
652.《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发财政部〈关于做好金融保险企业一九九五年度会计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53号)。
65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其实存贷已征税款扣工作管理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64号)。
654.《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下达一九九五年度财政补贴指标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66号)。
655.《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74号)。
656.《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80号)。
657.《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向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捐赠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88号)。
658.《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对〈关于企业亏损弥补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函”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91号)。
659.《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一九九五年度中央在渝企、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92号)。
660.《关于下发《查处税务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69号)。
66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进行税源调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71号)。
66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森工企业、林场、苗圃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72号)。
663.《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重国税发〔1995〕7号)。
664.《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铸锻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89号)。
665.《转发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小水电均摊加价及网外三厂均摊加价征收增值税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90号)。
666.《市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95号)。
66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收业务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14号)。
668.《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57号)。
66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新上生产项目所生产的出口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498号)。
670.《关于重新审定重庆市税务学校印刷厂为我市国税局发票承印厂的通知》(重国税函发〔1995〕13号)。
671.《关于重新审定重庆印制第四厂为我市国税局发票承印厂的通知》(重国税函发〔1995〕14号)。
672.《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五年度银行汇总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的通知》(重国税函发〔1995〕165号)。
673.《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具体口径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函发〔1995〕173号)。
67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若干填列口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函发〔1995〕23号)。
675.《转发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函发〔1995〕28号)。
676.《关于在全市开展税务登记验证工作的通知》(重国税函发〔1995〕39号)。
677.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由税务所为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补充通知》(重国税函发〔1995〕3号)。
67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下发税负增加返还情况统计年报表式样的通知》(重国税函发〔1995〕29号)。
67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纳税地点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107号)。
680.《市国税局转发关于对商业企业批发内、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实行“先征后返的”若干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116号)。
681.《关于重申请“两金”征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127号)。
682.《关于集体信用合作社一九九四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有关政策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129号)。
683.《关于做好一九九四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意见》(重国税发〔1994〕130号)。
684.《关于一九九四年度中央在渝企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政策问题的处意见》(重国税发〔1994〕131号)。
685.《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央企事业单位在地方所办企业的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132号)。
686.《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133号)。
68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开展生产经营的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147号)。
688.《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地方税务机构分设后有关税务行政复议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45号)。
68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1994年7月1日以后取得增值税原版专用发票抵扣期限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80号)。
690.《市国税局关于切实加强个体经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84号)。
69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出口商品使用发票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35号)。
69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有关政策问题的函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110号)。
69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及生产销售国际中标产品税收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112号)。
69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漏征管户的通知》(重国税函〔1994〕25号)。
695.《关于两套税务机构分设后重庆市国税系统登记管理的通知》(重国税函〔1994〕7号)。
69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两套机构分设后有关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重国税函〔1994〕8号)。
697.《关于涉外企业税务登记管理的补充通知》(重国税函〔1994〕10号)。
698.《重庆市国税局关于填报“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存、销月报表”的通知》(重国税函发〔1994〕14号)。
699.《市国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登记代码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重国税函发〔1994〕18号)。
700.《市国税局关于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票种管理的通知》(重国税函发〔1994〕24号)。
70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重税发〔1994〕10号)。
702.《关于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重税发〔1994〕133号)。
703.《重庆市税务局关于立即清理销毁四川省重庆市增值税(扣税法)专用发票的通知》(重税发〔1994〕144号)。
704.《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几点意见的通知》(重税发〔1994〕150号)。
705.《关于明确我市初级农产品范围的通知》(重税发〔1994〕174号)。
70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告”的通知》(重税发〔1994〕211号)。
70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补充通知》(重税发〔1994〕224号)。
70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由税务所为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重税发〔1994〕227号)。
70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重税发〔1994〕228号)。
710.《转发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电力企业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4〕236号)。
71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一九九四个期初存货已下税款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4〕238号)。
712.《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部一般纳税人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计算和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4〕297号)。
713.《转发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检发“四川省收购业专用发票”式样的通知》(重税发〔1994〕307号)。
714.《转发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发票使用区域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4〕312号)。
715.《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库存汽油、柴油征免消费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4〕337号)。
716.《关于对国营粮食企业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重税发〔1994〕340号)。
71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的通知》(重税发〔1994〕371号)。
718.《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集中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3号)。
719.《转发甲类卷烟暂时给予减征消费税照顾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4〕415号)。
72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CH1010箱式货车等有关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重税发〔1994〕420号)。
721.《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作好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开机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重税发〔1994〕444号)。
72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库存汽油、柴油征免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重税发〔1994〕476号)。
723.《转发四川省税务局关于“94首届中国大西南名牌产品博览会”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的通知》(重税发〔1994〕484号)。
724.《转发总局关于下发〈发票换票证〉式样的通知》(重税发〔1994〕493号)。
72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旧税制计算申报货物或应税劳务税额的规定>的通知》(重税发〔1994〕49号)。
726.《关于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抵扣运用年(期)税款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重税发〔1994〕50号)。
727.《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补充通知》(重税发〔1994〕61号)。
72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4〕66号)。
729.《关于印发〈重庆市税务局新旧税制衔接若干具体问题的解答〉的通知》(重税发〔1994〕93号)。
730.《重庆市税务局关于重庆市增值税专用发票式样的通报》(重税函〔1994〕36号)。
731.《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我市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附件的通知》(重税函〔1994〕3号)。
732.《关于印发重庆市税务局调出(收缴)空白发票收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重税函〔1994〕48号)。
733.《关于加强个人收入调节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税发〔1993〕123号)。
734.《重申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出版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税发〔1993〕131号)。
735. 《关于转发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经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重税发〔1993〕139号)。
736.《印发〈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重税发〔1993〕206号)。
73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税务登记件式样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3〕263号)。
738.《关于下放的部份税收减免权限收归市局统一管理的通知》(重税发〔1993〕264号)。
739.《关于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的通知》(重税发〔1993〕341号)。
740.《检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市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宣传提纲〉的通知》(重税发〔1993〕355号)。
74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税务登记证件代码编制说明>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3〕365号)。
742.《检发〈关于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几个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重税发〔1993〕366号)。
74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九九三年度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3〕396号)。
744.《关于印发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一九九三年度国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交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掌握处理意见〉的通知》(重税发〔1993〕398号)。
745.《转发财政部〈关于国有商业、粮食企业实施新的财务制度若干政策衔接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3〕414号)。
746.《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一步加强部门间配合协作的联合通知》(重税发〔1993〕41号)。
747.《关于对外经外贸企业征收所得税的通知》(重税发〔1993〕432号)。
74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问题的通知》(重税发〔1993〕86号)。
749.《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糖、啤酒等产品减征工商统一税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3〕108号)。
750.《关于贯彻市政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3〕17号)。
751.《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重税发〔1993〕227号)。
752.《关于转发〈国税发(92)146号〉及〈国税外函(93)044号〉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3〕275号)。
753.《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纺织品和若干日用品机械日用电器电子产品的工商统一税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3〕29号)。
754.《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重税发〔1993〕71号)。
755.《关于加强发票印制管理的通知》(重税函〔1993〕122号)。
756.《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保管、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重税函〔1993〕149号)。
757.《关于199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重税发〔1992〕1078号)。
758.《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91〕67号文件加强涉外税收工作的通知》(重税发〔1992〕377号)。
759.《关于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有关规定的通知》(重税发〔1992〕482号)。
760.《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贯彻〈鼓励外商投资办法〉的意见的通知》(重税发〔1992〕505号)。
761.《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发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重税发〔1990〕266号)。
762.《关于198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财务决算、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重税外发〔1990〕15号)。
763.《关于修订〈重庆市税务局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实施办法〉的通知》(重税外发〔1990〕3号)。
764.《关于中外合资(合作)宾馆、饭店收购应税产品征收收购环节工商统一税的通知》(重税外发〔1988〕1―3号)。
765.《关于颁发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的通知》(重税外发〔1988〕29号)。
766.《转发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免税所得项目的解释和对中方人员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外发〔1988〕43号)。
767.《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产顶进”产品应照征工商统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外发〔1988〕57号)。
768.《关于庚类发票继续使用的通知》(重税外发〔1988〕5号)。
769.《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实施办法的通知》(重税外发〔1987〕10号)。
770.《关于重申对外商投资企业征税适用税收法规的通知》(重税外发〔1987〕70号)。
771.《关于对外籍教师、研究人员、工作人员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函》(重税外发〔1987〕81号)。
772.《关于调整我市涉外企业“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缴纳时间的通知》(重税外发〔1987〕99号)。
773.《转发关于延长外商从我国取得的利息及租赁费减征所得税期限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外发〔1986〕1号)。
774.《关于调查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财务处理、费用开支等问题的通知》(重税外发〔1986〕24号)。
775.《关于对中外合作设计工程项目征税问题的通知》(重税外发〔1986〕42号)。
776.《转发财政部〈关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收入和所得纳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重税外发〔1986〕43号)。
777.《转发财政部〈关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征免工商统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外发〔1986〕54号)。
778.《转发财政关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征免工商统一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重税外发〔1986〕71号)。
779.《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国内企业再合营如何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外发〔1986〕72号)。
780.《关于外国和港、澳地区公司、企业来我市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征税问题的通知》(重税外发〔1985〕29号)。
781.《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委托我国公司企业代销、寄售商品的或设立维修服务站代销另配件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83〕税一字第277号)。
782.《转发财政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的通知的通知》(〔83〕税一字第288号)。
二、部分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36 件
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渝国税发〔2006〕137号)第五条。
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涉税业务专用印章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5〕188号)第二条第(四)款“发票核发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钢印)是税务机关加盖在发票领购簿上,以表明其证簿合法性的一种章戳。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资格、普通发票领购资格的纳税人,均应在发票领购簿上加盖上述两个印章”。
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5〕79号)第二条。
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产品购销加工业务增值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5〕7号)第六章。
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国税发〔2005〕194号)第八条。
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再就业优惠证〉管理推进再就业税收政策落实的通知的意见》(渝国税发〔2005〕233号)转发意见废止。
7.《转发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5〕240号)第一条、第二条。
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发〔2005〕35号)第九条第(二)款“由于本文属秘密文件,其中涉及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编制原则、《海关关区代码表》等有关涉密事项不得对外宣传”。
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的通知》(渝国税函〔2005〕517号)附件2。
1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5〕1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1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的通知》(渝国税函〔2005〕407号)附件: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管理,实施“一机多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明电〔2005〕1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1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填制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清单问题的通知》(渝国税明电〔2005〕4号)第二条。
1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申报异常企业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渝国税明电〔2005〕7号)第二条。
1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10号)第一条、第二条。
1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117号)第二条。
17.《转发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119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防伪税控企业限额、限量工作流程〉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186号)第一条第(三)款“审批实施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提出的申请,应根据税务行政许可规定分别作出受理或不受理、不予受理、要求补正材料的处理,并按规定出具相应的通知书(或告知书)。对予以受理的申请,审批实施税务机关应派2人以上到户实地严格审查。审验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实质内容是否真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购票员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件)是否真实;实际经营场地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注册地是否一致;是否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设置帐户并准确进行会计核算;有无正常的经营活动及库房有无货物进出;企业购进和销售货物的银行资金往来是否真实;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月供票量与实际经营规模是否相符;防伪税控专用设备(金税卡、IC卡)、专用发票的安全保管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纳税人应建立安全保管设施,如购置保险柜、安装铁门、铁窗、报警装置等,专用发票和IC卡应分开专柜保管);纳税人提供证明、合同(或协议)是否真实等。审验完毕后,对审验情况应写出详细书面报告。审批实施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凡符合条件同意纳税人申请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经核实,凡纳税人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批,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第一条第(四)款“对新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只核定其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以下(含十万元),月供票量50份以下(含50份)。个别企业因经营业务情况特殊需要的除外,并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对新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企业,只核定其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月供票量25份以下(含25份)”。第一条第(五)款“审批实施税务机关在核定纳税人月供票量时,必须按核定的月供票量两次以上(一次不得超过核定月供票量的50%)购买,必须实行验旧购新制度”。第一条第(六)款“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实施税务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已审批的《重庆市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及以下)审批表》(或《重庆市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千万元)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表样见附件)送达申请人。对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审批实施税务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纳税人报送的有关资料送达(退还)申请人”。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的有关规定,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管理的小型商贸企业确需临时调整最高开票限额(或限量)的,纳税人可直接填制《重庆市防伪税控企业调整最高开票限额、限量审批表》报审批实施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批。同意临时调增的,应在《重庆市防伪税控企业调整最高开票限额、限量审批表》中注明“临时”字样以及原审批限额、限量。审批实施税务机关凭《重庆市防伪税控企业调整最高开票限额、限量审批表》按规定临时调增其最高开票限额(但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百万元)、限量的,审批实施税务机关应及时凭《重庆市防伪税控企业调整最高开票限额、限量审批表》将其调整为原审批限额、限量。工业企业临时调整流程比照办理。对辅导期商贸企业临时调增月供票量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及市局的补充规定办理”。
1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发〔2004〕193号)第八条。
2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195
号)补充意见废止。
2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260号)第一自然段“对数据的采集、汇总和传输工作流程仍按照《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货物运输发票管理业务流程和技术实现方案(试行)〉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773号)执行”。
2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2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发〔2004〕74号)第一条。
2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不退税和调低退税率货物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75号)补充意见废止。
2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藉个人等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170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2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
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渝国税函〔2004〕110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2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155号)第一条第(二)款“ 认证岗位人员在人工校正过程中,只能按清晰的明文数字进行人工校正,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按印刷在发票上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进行人工校正;其余的按打印在票面上的明文数字进行人工校正。不得人工校正错误。对人工校正后仍然不能通过认证的,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30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条。
2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216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2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全市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332号)第一条、第二条。
3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函〔2004〕490号)第二条。
3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函〔2004〕502号)附件2:发票领购簿样式。
3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函〔2004〕562号)第五条。
3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旧购新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函〔2004〕709号)第三条。
3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查新增一般纳税人未开票、走逃情况的通知》(渝国税明电〔2004〕1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3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国税明电〔2004〕19号)第四条。
3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101号)第四条。第六条第(一)款“对达到起征点标准的固定业户实行按季征收税款,并于季未后10日内入库,以缴税凭证为申报凭证”。第六条第(二)款“对未达起征点标准的固定业户实行按半年申报,若在半年内的任何一个月达到起征点标准,应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第六条第(三)款“达起征点标准的固定业户,由于经营原因,经营额下滑到起征点以下,经税务机关调查核实仍不达起征点的,应从当月起转为不达起征点标准户管理”。
3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151号)附件1:《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
3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审批事项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154号)第二自然段“对“通知”中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银行、城乡信用社和其他金融企业发生的单笔(项)5000万元以上的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的申请时间、审核报批程序及其应报送的资料,仍应按《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渝国税发〔2003〕95号)的有关规定,由基层国税机关审核后报市局审核,再由市局转报总局审批”。
3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163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4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再就业税收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191号)第一条、第二条。
4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227号)补充意见废止。
4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43号)第二条。
4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通知》(渝国税发〔2003〕85号)转发(财税发〔2002〕70号)第二条。
4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92号)第一条、第二条。
4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117号)第二自然段“各单位在办理税务登记时,要严格审核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在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栏注明“公司制创投企业”或“非法人制创投企业”。
4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发〔2003〕18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4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249号)补充意见废止。
4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3〕4号)补充意见废止。
4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140号)补充意见废止。
5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免、抵、退”税管理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467号)第二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三条第(二)款“对生产企业申报的视同自产出口货物,主管退税部门应按规定认真做好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的核对工作。专用税票电子信息核对确认后,主管退税部门应在《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申报明细表》上准确签注如下意见:专用税票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第五条第(二)款“生产企业因销售用于出口的货物开具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专用税票)而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应按规定在当期或下期应缴纳增值税税款中抵减。当期未抵减完的预缴增值税税款,不得计入留抵税额参与下期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5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665号)补充意见废止。
5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接收系统安装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668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5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税务端网络版软件推行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67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5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672号)第三条、第四条。
5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82号)补充意见废止。
5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3〕53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5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津市两户企业防伪税控专用设备被盗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渝国税明电〔2003〕13号)第二条、第三条。
5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打击制售和购买假发票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渝国税明电〔2003〕1号)第三条第(一)款“专用发票的发售,要坚持严格履行各种规定手续、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每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按规定填写专用发票领购单,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纳税人专用发票领购簿上登记的数量要与税网发售专用发票纳税人分户售票帐上登记的数量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供给专用发票”。第三条第(三)款“专用发票的发售要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限量发售,超限量发售专用发票要有分管局长签字”。
5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当前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明电〔2003〕4号)第一条、第二条。
6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防治非典型性肺炎期间报税、认证、稽核和协查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渝国税明电〔2003〕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6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防伪税控企业报税期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渝国税明电〔2003〕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6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2〕49号)转发(国税发〔2002〕9号)第十八条。
6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渝国税发〔2002〕9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6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2〕103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6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渝国税发〔2002〕12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6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村信用社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2〕44号)第一条。
6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转发关于修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表和汇总报表的通知》(渝国税发〔2002〕8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6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使用管理的通知》(渝国税函〔2002〕546号)第二条第(三)款“商业、物资零售企业使用自制的购物缴款单,必须纳入发票管理范围,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加印发票号码,报税务机关审批印制。企业可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提出印制式样要求”。
6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通知》(渝国税明电〔2002〕10号)第一条。
7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补充通知》(渝国税明电〔2002〕16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附件。
7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遇法定假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计算机稽查系统工作时限顺延问题的通知》(渝国税明电〔2002〕18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7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正式恢复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对金税工程二期进行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国税明电〔2002〕23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附件2、附件3。
7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恢复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有关准备的通知》(渝国税明电〔2002〕8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7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161号)第一条、第二条。
7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银行代征税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187号)第三条第(三)款“被代征纳税人的业务处理”。附件。
7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20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7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批复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197号)转发(国税函〔2001〕248号)第二条。
7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245号)第一条。
7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473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8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509号)补充意见废止。
8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81号)第三条第(二)款“质量考核方面,按“七率”百分制考核。具体为:考核指标依照《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即考核“征管七率”,分别为登记率(分企业与个体)、申报率(分企业与个体)、入库率(分企业与个体)、申报准确率、滞纳金加收率(按户次与金额)、欠税增减率、处罚率(按户次与金额),指标具体涵义、计算公式、指标口径以《业务规范》为准,评分依照《暂行办法》附件二执行。其中申报率、入库率、申报准确率三项指标实行分月报表,分月打分,全年简单平均计算年度得分;登记率、滞纳金加收率、欠税增减率、处罚率四项指标实行分月报表,全年一次性考核。《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组织收入工作考核办法》(渝国税发[2000]59号)文中的征管部分以本通知为准”。
8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1年度反避税工作考核目标的通知》(渝国税函〔2001〕363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8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7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采集工作情况的通报暨存根联采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渝国税明电〔2001〕14号)补充意见废止。
8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110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8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13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8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15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8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157号)补充意见废止。
8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158号)转发(国税发〔1999〕221号)第二条、第六条。
8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税收管理严防骗税案件发生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20号)第三条、第四条。
9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2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9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2000〕143号)补充意见失效。
9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渝国税函〔2000〕182号)第一条、第二条。
9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通知》(渝国税征函〔2000〕2号)第一条。
9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123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9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14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96.《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和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145号)第三条。
9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银行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192号)补充意见废止。
9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30号)补充意见废止。
9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发〔1999〕86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0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130号)补充意见废止。
10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单证录入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13号)补充意见废止。
10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商品使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296号)附件2第十四条。
10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函〔1999〕330号)补充意见废止。
10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防止使用遗失防伪标签的报关单办理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37号)补充意见废止。
10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国有企业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7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10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金税工程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业务需求(摘要)〉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95号)第一条、第二条。
10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118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10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1999〕303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10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14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1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148号)补充意见废止。
11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一九九七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15号)补充意见废止。
11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多种经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171号)第一条、第二条。
113.《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税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决定报告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212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1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烟叶和卷烟价格及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224号)补充意见废止。
11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份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特定货物销售行为征收率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233号)转发(国税发〔1998〕122号)第三条。
11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237号)补充意见废止。
117.《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发〔1998〕238号)补充意见废止。
11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定率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299号)第一条、第二条。
11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制作发票专用章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44号)第二条第(三)款“我市发票专用章由由市局指定厂家统一制作,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刻制发票专用章。各局接文后,立即对本辖区内用票单位及个人进行统计,并将花名册(格式附后)于5月1日前报市局,以便抓紧时间制作并投入使用(有的单位需要多枚发票专用章的,其应在发票专用章的后面加上阿拉伯数字)”。第二条第(四)款“对以后零星需要刻制发票专用章的单位及个人,仍由各局汇总后,报市局统一安排刻制”。第二条第(五)款“各局按雕刻厂家的实际价格在统计时先向用票单位和个人将款收齐,雕刻厂将发票专用章制作完工后,统一送到各局,各局验收后付款”。
12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外国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恢复退税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93号)补充意见废止。
12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236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12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政策及收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发〔1998〕239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2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航集团继续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渝国税函〔1998〕144号)转发(国税函〔1998〕376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2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补充通知》(渝国税函〔1998〕167号)第二条。
12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对财政部关于修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及呆帐准备金提取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函〔1998〕188号)补充意见废止。
12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叶和卷烟价格及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函〔1998〕192号)转发(国税函〔1998〕52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2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征收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8〕10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12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258号)补充意见废止。
12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改版问题的补充通知》(重国税发〔1997〕229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130.《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235号)补充意见废止。
13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商业企业增值税专项检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250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附件1-3。
132.《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发票管理基本程序〉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283号)第二条、第三条。
13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区、市、县搬迁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问题的〉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3号)第一条、第二条、附件1、附件2。
13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政策法规司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执法检查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24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35.《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6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重国税发〔1997〕72号)第一条、第二条。
13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厦门邮电纵横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传呼、移动电话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重国税函〔1997〕243号)补充意见废止。
137.《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通知的补充通知》(重国税函〔1997〕20号)补充意见废止。
138.《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21号)补充意见废止。
13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259号)补充意见废止。
140.《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恢复使用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80号)补充意见废止。
141.《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摩托车行业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通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06号)第一条、第二条。
142.《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39号)第二条、第三条。
143.《四川省重庆市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电力、天燃气的查补税款人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5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44.《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9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4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改部分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24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146.《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296号)转发(国税发〔1996〕155号)第四条。
14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305号)转发(国税发〔1996〕166号)第一条。
148.《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333号)第一条、第二条。
149.《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38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50.《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大面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及交叉稽核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56号)第一条、第二条。
151.《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过渡性优惠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5号)第一条、第二条。
15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11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5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所得税纳税检查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253号)补充意见废止。
154.《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6〕4号)补充意见废止。
155.《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二司关于印发定点金银首饰批发业务单位名单的通知》(重国税函〔1996〕110号)补充意见废止。
15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查询报警系统”数据库传递办法〉的通知》(重国税函〔1996〕114号)补充意见废止。
157.《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66号)补充意见废止。
158.《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分局关于下发“重庆市〈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91号)补充意见废止。
15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税收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426号)补充意见废止。
160.《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税收先征后退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53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6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70号)转发(国税发〔1995〕030号)第五条。
16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若干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205号)第一条、第二条。
163.《转发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2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164.《市国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改后的<增值税纳税报表>表样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0号)第一条、第二条。
16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18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16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23号)第二条。
16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期初期存货已征税款抵扣工作管理的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32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16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5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6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征收管理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75号)第一条。
17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所属单位为本油气田提供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76号)转发(国税发〔1995〕132号)第一条、第四条。
171.《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97号)第二条。
172.《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42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7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改大面额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430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74.《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使用四川省汽车销售专用发票和四川省旧机动车交易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458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17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2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17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27号)转发(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二)款“商业企业接受投资、捐赠和分配的货物抵扣进项税额的手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015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的抵扣,商业企业必须在购进货物付款后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商业企业接受投资、捐赠和分配的货物,以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为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限。在纳税人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时,应提供有关投资、捐赠和分配货物的合同或证明材料”、第一条款(四)款“分期付款方式购进货物的抵扣时间。商业企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进货物,凡是发生销货方是先全额开具发票,购货方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分期支付款项的情况,其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应在所有款项支付完毕后,才能够申报抵扣该货物的进项税额”、第一条第(五)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违反上述第(三)、(四)项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从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中剔除,并在该进项发票上注明,以后无论是否支付款项,均不得计入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177.《转发财政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党校所办企业执行校办企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29号)第二自然段“对党校办企业的免税办法,按重国税发〔1995〕419号文件办理”。
17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改大面额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补充通知》(重国税发〔1995〕530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179.《市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18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8号)转发(国税发〔1994〕250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18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140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18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219号)补充意见废止。
18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检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33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18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期初库存已征税款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422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8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473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86.《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多缴税款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5〕53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8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的通报〉的通知》(重国税函〔1995〕2号)补充意见废止。
188.《关于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人员严格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干规定〉的通知》(重国税函发〔1995〕86号)补充意见废止。
18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请核查四川省涪陵地区机电设备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大案件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144号)补充意见废止。
19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检查工作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479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191.《市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学校办企业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60号)补充意见废止。
192.《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76号)补充意见废止。
193.《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营业税后多缴税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重国税发〔1994〕82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19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4〕113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19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重税发〔1994〕173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19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补充通知》(重税发〔1994〕179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197.《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专项斗争的通知》(重税发〔1994〕202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19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重税发〔1994〕232号)转发(国税发〔1994〕059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
199.《转发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对西南石油地质局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4〕240号)补充意见废止。
200.《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的若干项目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4〕245号)第一条、第二条。
201.《转发关于运输费用和废旧物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重税发〔1994〕251号)第一条、第二条。
20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免税品销售业务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重税发〔1994〕28号)转发(国税明电〔1994〕006号)第二条。
203.《转发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重税发〔1994〕302号)第一自然段“对1994年1月1日至4月30日生产销售的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仍应按17%的税率结算税款”。
20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更换新版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税发〔1994〕356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20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重税发〔1994〕374号)转发(国税发〔1994〕130号)第二条(一)款“根据消费税法的规定,对于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或委托加工已税消费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第二条第(三)款“对企业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汽车轮胎(内胎或外胎)连续生产汽车轮胎;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在计征消费税时,允许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汽车轮胎和摩托车的买价或已纳消费税税款计征消费税”。
206.《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关于黄金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重税发〔1994〕443号)第一条、第二条。
207.《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计算和处理工作的通知》(重税发〔1994〕44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208.《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越权减免税处理意见的通知》(重税发〔1994〕453号)补充意见废止。
20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4〕455号)转发(国税发〔1994〕159号)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21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重税发〔1994〕475号)第一条、第二条。
211.《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由税务所为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发〔1994〕88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212.《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税发〔1994〕94号)第一条第(二)款“凡没有财务章的,在申请领购发票时应该提供按税务机关统一制定刻制的发票专用章印模,在开具时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经营者使用的印章必须在发票使用申请书上留印模,凡未留印模的,不售给发票。发票专用章由市局统一格式,其格式为:(税收法规汇辑1994年6期61页)”。第三条第(三)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的临时经营执照及有关部门发有摊位证经营期限在一年以下的经营者跨区、市、县经营的”。
21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人民银行印制的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税函〔1994〕1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21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非统一防伪专用发票的通知》(重税函〔1994〕30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21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明年实行增值税的企业期初存货已征收税款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重税发〔1993〕440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216.《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流转税管理、严格控制流转税减免的通知》(重税发〔1993〕12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21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重税发〔1993〕222号)补充意见废止。
21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清理越权减免税问题的通知》(重税发〔1993〕269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219.《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轻工产品征免增值税的通知》(重税发〔1993〕98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22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重税发〔1993〕32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221.《关于对重税发〔1992〕572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增值税的企业销售外购产品征税问题的>的通知的补充通知》(重税发〔1992〕103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222.《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加工产品,缴纳工商统一税问题的通知》(重税发〔1990〕156号)第一条、第二条。
223.《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代扣代缴零售环节营业税问题的规定〉的通知》(重税外发〔1989〕13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224.《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旅游饭店、宾馆直接坐支交际应酬费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重税外发〔1989〕14号)第一条。
225.《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外商与我国企业签订机械设备贸易合同和对我国企业技术改造提供劳务服务免税期问题的通知》(重税外发〔1989〕19号)第一条、第二条。
226.《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技总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进口业务合同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函》(重税外发〔1988〕9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227.《关于我国与新西兰等三国签署税收协定和与新加坡等四国税收协定生效执行的函》(重税外发〔1987〕2号)第三条。
228.《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兔毛征收工商统一税问题的通知》(重税外发〔1987〕98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229.《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电冰箱(空调器、吸尘器、电子计算器、录像机)等产品适用工商统一税税率问题的通知》(重税外发〔1986〕22号)第一条、第二条。
230.《转发财政部关于委托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提取手续费问题的通知》(重税外发〔1986〕4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231.《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其他液体饮料”、“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适用范围的解释的通知》(重税外发〔1986〕50号)第一条。
232.《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接受中国境内企业的委托或与中国境内企业合作进行建筑、工程等项目设计所取得的业务收入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外发〔1986〕51号)第一条、第二条。
233.《转发财政部〈关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征免工商统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外发〔1986〕54号)第一条、第二条。
234.《关于通报税收协定签订、生效、执行情况和实行“外国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表”手续问题的函》(重税外发〔1986〕6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235.《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标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重税外发〔1986〕7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236.《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转发意大利对来源于国外所得可以给予税收抵免的规定的通知》(重税一发〔1984〕58号)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