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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综〔2021 〕46号中山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施方

09-29 中财综〔2021 〕46号 我要评论

中山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中财综〔2021 〕46号

全文有效

2021.12.24

链接:中山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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