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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国税系统省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名单的公示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国税系统省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名单的公示

全文有效

2015年11月2日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国税系统省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评估和命名工作的通知》(粤国税办发[2015]54号)的要求,经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拟确定首批11家“广东省国税系统省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名单如下:

  广州市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珠海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佛山市禅城区国家税务局、河源市源城区国家税务局、惠州市惠城区国家税务局、汕尾市城区国家税务局、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常平税务分局、江门市蓬江区国家税务局、湛江市霞山区国家税务局、肇庆市广宁县国家税务局。

  现予以公示,对拟确定结果如有意见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广东省国税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11月8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9号

  邮编:510623

  受理电话:020-38358917、020-3835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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