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广东  >  粤国税发[2015]210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山市富贵电器燃具有限公司等58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的公告

粤国税发[2015]210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山市富贵电器燃具有限公司等58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的公告

09-29 粤国税发[2015]210号 我要评论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山市富贵电器燃具有限公司等58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的公告

粤国税发[2015]210号

全文有效

2015年9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现将中山市富贵电器燃具有限公司等58户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附件:
    分享:

    微信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