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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国税发〔2009〕85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09-29 粤国税发〔2009〕85号 我要评论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9〕85号

全文有效

2009-05-14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转发给你们,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备案,请结合《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2009〕66号)的相关规定,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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