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广东  >  粤府办[1995]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地方税务系统所需经费管理问题的通知

粤府办[1995]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地方税务系统所需经费管理问题的通知

09-29 粤府办[1995]2号 我要评论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地方税务系统所需经费管理问题的通知

粤府办[1995]2号

全文有效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鉴于目前我省地方税务系统经费垂直管理条件尚未成熟,省人民政府意见,全省地方税务系统所需经费暂维持现状,继续由各级财政拨款为主,税务部门按规定提取部分为补充的办法解决。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一月三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