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广东  >  粤地税办发[1998]55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上市股份制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997年度派息分红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

粤地税办发[1998]55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上市股份制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997年度派息分红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

09-29 粤地税办发[1998]55号 我要评论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上市股份制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997年度派息分红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

粤地税办发[1998]55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

  省局将我省上市股份制公司、基金公司1997年度分红派息预案进行了整理,并测算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请各市做好本地区上市股份制公司、基金公司的分红派总方案的核实工作,督促有关公司按规定扣缴税款,及时、足额地将个人所得税扣缴人库。

  附件:粤上市公司、基金一九九七年度派息分红预案及扣缴个人所得税统计表(略)

附件:
    分享:

    微信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