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正式启用全国税务系统新版(2005年版)税收检查证件公告
全文有效
2006年5月30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征收管理部门税务检查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6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我省国税系统换发征收管理部门新版(2005年版)税务检查证工作已结束。自2006年5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税务检查证,原2000年旧版税务检查证同时作废。现将新版(2005年版)税务检查证式样及一些防伪质量特征公告如下:
新版(2005年版)税务检查证(棕色)长212mm、宽74mm为折叠式;税务检查证正面第一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方正小标宋简体) ,第二行为 “税务检查证”(方正魏碑简体) , 第三行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方正小标宋简体)三行字样 ; 税务检查证展开证卡面为:持证人照片;姓名;工作单位;证号:琼国税管(数字号码);检查范围; 检查职责;有效日期:2006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等内容。证件共由皮夹、证卡、塑封膜、附录四大部分组成。新版(2005年版)税务检查证无论从设计要求还是制做工艺等方面都十分精细,产品质量、纸材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619-1992 QB/T3523-1999 A等;普通油墨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CY/T2-1999之合格品;防伪油墨质量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CB/T17001.1-1997之紫外激发荧光油墨;印刷质量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CY/T2-1999之合格品、CY/T5-1999之一般印刷品等。具有多方面特殊防伪功能, 为了让社会各界(纳税人)的了解,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同时,也希望能得到社会各界(纳税人)对我们税收执法行为给予更好地监督。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