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五种严禁行为的通告
全文有效
2016年8月9日
一是直接开办或者投资入股涉税中介,在涉税中介挂名、兼职(任职)或者出借(出租)注册税务师等资格证书,以任何理由强行安置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涉税中介机构就业;
二是强制、指定或者变相强制、变相指定纳税人接受涉税中介服务;
三是以任何名目在涉税中介报销费用、领取补贴(补助)或以其他形式取得经济利益;
四是利用税收征管权、检查权、执法权、政策解释权和行政监管权,与中介机构合谋作出有关资格认定、税收解释或决定,使纳税人不缴税、少缴税或减免退抵税,非法获取利益;
五是其他违反规定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行为。
如有发现税务人员违反以上规定的请拨打举报电话:68533421,联系人:贺智,举报邮箱haikouguoshui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