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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地税函[2014]171号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已经执行旅游涉税案件情况的复函

09-29 琼地税函[2014]171号 我要评论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已经执行旅游涉税案件情况的复函

琼地税函[2014]171号

全文有效

2014年4月17日

海南省旅游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南省旅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立案查处并已经执行完毕的涉旅案件的通知》(琼旅整治办[2014]14号)收悉,现将我局查处执行旅游涉税案件情况回复如下:

  一、立案查处并执行完毕的旅游涉税案件总体情况

  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18日我省地税系统立案查处并执行完毕的涉旅案共17家,包括旅行社1家、酒店1家、景点8家、餐饮点7家,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金额共267.30万元,其中处罚金额21.02万元。

  二、在媒体公布的立案查处并执行完毕的旅游涉税案件情况

  上述立案查处并执行完毕的17家涉旅案件中,有16家已于2013年先后在海南日报公布;海南博鳌水城旅业有限公司1家涉旅案件于2014年2月20日执行完毕,尚未在媒体公布。未在媒体公布的涉旅案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和附件2。


       附件:

       1.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18日立案查处并已执行完毕且未在媒体公布的涉旅案件情况统计表

       2.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18日立案查处并已执行完毕且未在媒体公布的涉旅案件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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