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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升级税控开票软件按降低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升级税控开票软件按降低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3.15

尊敬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4月1日起,原增值税税率16%和10%分别降为13%、9%。2019年4月1日起,您可以按降低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涉及到补开2019年3月31日前发票等情况的,可以手工选择原税率进行开票。为了不影响您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开具发票,请您务必在2019年4月1日前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简称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工作。

  如果您使用单机版税控开票软件,请在2019年4月1日前联网打开开票软件,完成税控系统自动升级。

  如果您使用主分机和服务器版本税控开票软件,请您保持电话畅通,技术服务单位将联系您办理升级事宜。

  您在升级使用税控开票软件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单位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

  航信公司(负责金税盘):95113

  百旺公司(负责税控盘):(本省)0898-36630889

                                       (全国)4006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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