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关于管户调整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11.20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我局决定从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进行管户调整工作,11月26日管户调整基本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及查询方式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本次管户调整以纳税人的行业和注册地址属地划分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可以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itax.gov.cn),通过【涉税查询】-【税管员及纳税人状态查查询】模块对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等信息进行查询。
二、管户调整
(一)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全市房地产业(含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及其关联的建筑安装企业、金融保险业、市政重点项目工程、重点税源企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税源管理、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及风险应对(海花岛范围内的纳税人除外);
(二)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那大税务分局:负责那大镇、和庆镇、西联农场、西流农场行政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及风险应对(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和缴费人除外);
(三)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兰洋税务分局:负责兰洋镇、南丰镇、兰洋农场行政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及风险应对(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和缴费人除外);
(四)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雅星税务分局:负责雅星镇、大成镇、八一农场、红岭农场、西培农场、西庆农场、西华农场行政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及风险应对(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和缴费人除外);
(五)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排浦税务分局:负责排浦镇、海头镇行政辖区及海花岛范围内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及风险应对(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和缴费人除外);
(六)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东成税务分局:负责东成镇、光村镇、中和镇、木棠镇、峨蔓镇、新盈农场行政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及风险应对(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和缴费人除外);
(七)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白马井税务分局:负责白马井镇、王五镇、新州镇行政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及风险应对(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和缴费人除外)。
三、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50号
联系电话:0898-23319300
(二)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那大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财政大楼3楼
联系电话:0898-23325905
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兰洋税务分局办公地址:儋州市兰洋镇兰洋大道
联系电话:0898-23354183
(四)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雅星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儋州市雅星镇八一北街
联系电话:0898-23339038
(五)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排浦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儋州市排浦镇文豪街(临时办公地址:儋州市排浦镇文豪街财政所二楼)
联系电话:0898-23884041
(六)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东成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儋州市东成镇
联系电话:0898-23865936
(七)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白马井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儋州市白马井镇中六路
联系电话:0898-23651358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