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9.22
序号 |
审核事项 |
提交的主要材料 |
1 |
2000元以上(不含2000元)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请表 2.税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审查报告 3.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4.陈述申辩笔录或听证笔录 5.其他相关文书及证据材料等 |
2 |
税收保全措施 |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请表 2.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文书 3.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 4.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相关材料 5.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 6.纳税人应纳税款信息以及纳税人银行账户情况或资产状况 7.其他相关文书及证据材料等 |
3 |
税收强制执行 |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请表 2.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 3.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4.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 5.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6.陈述申辩笔录 7.其他相关文书及证据材料等 |
4 |
税款数额500万元以上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 |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请表 2.相关文书及证据材料等 |
5 |
税务稽查案件审理 |
适用《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提交《税务稽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
6 |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
适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提交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听证材料、相关证据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