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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财税[1997]56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的通知

09-29 苏财税[1997]56号 我要评论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的通知

苏财税[1997]56号

全文有效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省国税局苏国税发[1999]417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的通知》下发以后,各地反映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个别栏目存在一些问题,为此,省局对该表进行了专题研究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及其填表补充说明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略)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补充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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