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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科高发〔2019〕352号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定江苏省201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定江苏省201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苏科高发〔2019〕352号

全文有效

2019.12.24

各有关设区市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审核推荐、省科技厅会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省发改委组织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现决定认定创意电子(南京)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为江苏省201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效期三年。

本批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根据《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有关规定,自2019年起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持本认定文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事宜。

附件:江苏省201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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