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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地税发[2004]145号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4年税收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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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4年税收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徐地税发[2004]145号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分局、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务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4年税收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税收执法检查是强化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及时纠正税收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国家统一税法的贯彻实施。市局将成立由杨志强为组长、权勤智为副组长,政策法规处牵头,监察、税政、征管、计财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各单位应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并由政策法规机构牵头组织实施各项具体工作,按要求完成税收执法检查任务。

  二、检查内容

  (一)0x20法规税政部分(二)

  1、涉税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查备案、会签会办;

  2、日常执法检查

  ⑴检查方案是否确定,是否经所在机关领导批准;

  ⑵执法检查组是否成立;

  ⑶检查组成员组成是否符合规定;

  ⑷是否制作了《行政执法纠正通知书》,是否纠正到位;

  ⑸其他;

  3、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⑴对达到重大税务案件标准的案件是否进行了审理;

  ⑵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是否依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⑶对审理过的重大税务案件是否建立台账备查;

  ⑷对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是否有审理会议记录;

  ⑸审理重大税务案件作出的决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⑹审理重大税务案件作出的结论是否合法;

  ⑺其他情况;

  4、有关税收政策的落实情况

  ⑴有无擅自更改、变通、调整国家税收政策情况;

  ①征收税率是否正确,尤其是货物运输业税率执行是否正确;

  ②是否非法设置征收税费项目;

  ③是否非法取消应征收的税费项目;

  ⑵土地增值税预征、印花税核定征收政策执行是否到位;

  ⑶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⑷下岗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落实情况;

  ⑸徐财税[2003]16号文件的落实情况;

  ⑹其他;

  5、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

  ⑴是否建立健全执法岗位职责体系;

  ⑵是否实行评议考核;

  ⑶是否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⑷是否签订执法责任书;

  6、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⑴是否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

  ⑵是否违规设定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⑶是否存在违规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行为;

  (三)0x20征收管理部分(四)

  1、是否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

  2、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批准延期缓缴税款;

  3、实施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4、对违反税收日常管理制度违法行为的处理依据是否正确;

  5、货物运输业纳税人的征收管理情况;

  6、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

  7、其他;

  (五)0x20稽查部分(六)

  1、是否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九条规定确定税务稽查对象;

  2、是否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十三条规定对税务稽查案件进行立案;

  3、实施税务检查是否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执行;

  4、调账检查是否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

  六条规定;

  5、调查取证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6、《税务稽查报告》制作是否规范;

  7、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符合规定;

  8、《税务处理决定书》制作是否规范;              

  9、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是否按规定进行移送;

  (七)0x20计划财务方面(八)

  1、有无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款入库科目和预算级次的问题,对地方收入中的省、市、区(县)、乡各级收入严禁混淆预算级次;

  2、税收会计核算的检查。是否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税收会计核算,是否按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并产生相关的会计统计报表;

  3、税款入库、结报的检查。税款是否严格按照"限期限额"规定结报入库;

  4、税收票证结报缴销的检查。是否严格执行票证填用"十不准",是否按要求结报和缴销票证;

  5、是否严格按照票证管理规定进行装订归档;

  6、委托代征单位是否建立代征台账,代征税款与代征凭证是否账证相符,代征单位是否按规定及时解缴税款,有无滞解、截留、挪用。

  三、检查的形式和时间安排

  检查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抽查面要达到30%。 各单位应于11月15日前自查与抽查结束。市局将在11月下旬组织抽查,抽查面不低于3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税收执法的真实情况。同时要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此次执法检查做好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2、各单位要做好自查与抽查总结,在总结中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到全面、及时、客观、清楚。各单位应于11月15日前将统计资料和总结上报市局法规处,并做好市局重点抽查的准备工作。

  附件:徐州市地方税务局2004年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略)

  二OO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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