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报送下岗再就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调查材料的通知
徐地税发[2004]104号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分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下岗再就业税收政策在我市地税系统的贯彻落实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对全市前一阶段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执行政策中反映的个体户、餐饮业的突出问题展开调查。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下岗再就业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表》的内容,认真开展调查工作,务求所调查的数据详实准确。
二、各单位要根据所调查的内容,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合理化的政策建议,并将调查材料于7月31日前上报市局法规处。
附件:下岗再就业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表(略)
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