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成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8.9.30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正式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负责全市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通市港闸区北大街69号,邮编226002,电话0513-83549751。市区办税服务厅(点)详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办税地图-南通办税地图。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全市进出口税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市区范围内车辆购置税、涉房交易税费的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通市工农路197号,邮编226007,电话0513-85238926。市区办税服务厅(点)详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办税地图-南通办税地图。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直接管理和运行市区集中统一设置的各类办税服务场所。机构办公地点为南通市工农路247号,邮编226007,电话0513-81559956。市区办税服务厅(点)详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办税地图-南通办税地图。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稽查局,负责全市税务稽查管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重大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通市青年西路155号,邮编226006,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513-83549719。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崇川区、海门市、启东市、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通市工农路247号,邮编226007,电话0513-81589681。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负责港闸区、通州区、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南通市港闸区北大街69号,邮编226002,电话0513-89080150。
特此公告。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