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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XXXX公司雇员个人应纳税所得额问题的批复

09-29 国税油函[1990]第8号 我要评论

[税乎网注]

根据《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XXXX公司雇员个人应纳税所得额问题的批复

国税油函[1990]8号

失效

1990年1月24日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湛江分局:

  你局[1990]国税油湛征一字第35号文收悉。关于××××公司雇员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原财政部税务总局[82]财税外字第18号文的规定,中外合作开采石油从联合帐簿支付的外方工作人员的人员费用,除税法及其有关规定明确免税的项目以外,其余均应作为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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