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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9]2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纪念金币税收问题的批复

09-29 国税函[2009]229号 我要评论

税乎网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纪念金币税收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229号

失效

2009年4月30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出口猪年生肖金币有关退税问题的请示》(京国税发[2009]50号)收悉。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提出的将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以商品代码为71189000报关出口的猪年生肖彩色金币和猪年生肖金币,纳入含金产品免税范围,实行出口免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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