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全国  >  财税政字[1998]169号财政部关于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生产试验设施技术改造专项工程(917工程)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政字[1998]169号财政部关于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生产试验设施技术改造专项工程(917工程)税收问题的通知

09-29 财税政字[1998]169号 我要评论

财政部关于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生产试验设施技术改造专项工程(917工程)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政字[1998]169号

全文有效

1998-07-03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为支付我国航天工业发展,对你公司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生产试验设施技术改造专项工程(917工程)进口的先进仪器设施,按国务院国[1997]37号文件规定办理免税手续。对属于征税范围的仪器设备,附国务院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其余设备可先照章纳税,后凭纳税凭证和征税商品清单,由你公司按季上报,经我部审核后给予等额补贴。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