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财产租赁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财税外字[1983]163号
全文有效
1983.10.13
港澳同胞×××把在厦门市的房屋出租给其他公司使用,本人虽持同乡证常来厦门,但只是为了探亲访友。对此,应按个人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就其收入金额征税。
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略)
附件二 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填表须知
附件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略)
附件四 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表须知
附件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略)
附件六 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表须知
附件
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填表须知
一、本表适用于自行申报纳税人(包括外国人和中国人)直接报缴税款。凡由扣缴单位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人,不填写本表。
二、本表由自行申报纳税人在次月七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填报。其最后一日如遇公休、假日,可以顺延,当地税务机关,指自行申报纳税人取得所得所在地的市、县税务机关。
三、自行申报纳税人,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的,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四、本表下列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
1.征税月份:填写取得所得的月份。
2.在中国开始服务日期:由在中国服务的外国人填写。如其服务日期和居住日期不同时,应注明开始居住日期。
3.在中国境内住址:包括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临时住址。住在公寓、宾馆,饭店的,应填写公寓、宾馆、饭店名称和房间号数。
4.电话号码:填写在中国境内通讯地址的电话号码。如无通讯地址,填写在中国境内住址的电话号码。
5.职业:填写纳税人在中国从事工作的职业。
6.所得项目:按照税法第二条规定的所得项目分别填写。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相同的,仍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内分别注明。
7.减除费用额:按照税法第五条规定应减除的费用额填入本栏,不减除费用的,不填写。
8.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额。
9.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附件
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表须知
一、本表适用于自行申报和由扣缴单位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人和外国人)年度申报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
二、本表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即次年一月三十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填报。其最后一日如遇公休假日,可以顺延。当地税务机关,指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住址所在地的市、县税务机关。
三、纳税义务人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的,应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四、本表下列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
1.征税年度:填写公历年度。
2.在中国开始服务日期:只由外籍人员填写。如其服务日期和居住日期不同时,应注明开始居住日期。
3.中国境内住址:住在公寓、宾馆、饭店的,应填写公寓,宾馆、饭店名称和房间号数。
4.电话号码:填写在中国境内通讯地址的电话号码。如无通讯地址,填写在中国境内住址的电话号码。
5.职业:填写纳税义务人在中国从事工作的职业。
6.中国境内所得已纳税额各栏:填写纳税义务人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所得的已纳税额,分别所得项目填写,并分别写明自缴或扣缴。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相同的,仍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内分别注明。
7.国外所得应纳税额各栏,分别说明如下:
(1) 所得项目:按照税法第二条规定的所得项目分别填写。
(2) 收入额:填写纳税人应在中国纳税的全年度国外收入,并将该项外币收入按规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
(3) 减除费用额:按照税法第五条规定应减除的费用额填入本栏,不减除费用的,不填写。
(4)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额。
(5) 所得税额:工资、薪金所得,按平均每月收入减除费用八百元,就其超过部分计算应纳税额,然后将各月份税额相加,填入本栏。工资、薪金以外的所得项目,则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6) 抵免的外国税额:填写在国外所得项目已缴纳的税额,并按规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
附件
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表须知
一、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的所得税额。
二、本表由扣缴义务人按时填写,并于次月七日报送当地税务机关。其最后一日如遇公休假日,可以顺延。当地税务机关,指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的市、县税务机关。
三、扣缴义务人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四、本表下列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
1.纳税义务人姓名:纳税义务人如为外国人,其姓名应当中文和外文两种文字填写。
2.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项目填写。同一纳税义务人有多项所得时,应分别填写。
3.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
4.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减除按税法规定列支的费用额。
5.扣缴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按各级税率分别计算,或按下列公式计算:
扣缴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该级税率-速算扣除数额
适用比例税率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扣缴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6.完税证字号与纳税日期: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按纳税义务人每人每一项目填开一份完税证(代缴款书),向指定的银行统一缴纳税款,收据联交给纳税义务人,另一联随本表报送当地税务机关,并将完税证字号及纳税日期填入各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