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全国  >  人社厅发[2018]11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8]11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09-29 人社厅发[2018]117号 我要评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8]117号

全文有效

2018-10-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财政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核对数据,并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抓紧做好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