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的承包收入计征个人收入调节税问题的批复
鲁地税二字[1997]147号
全文有效
泰安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取得的承包收入计征个人收入调节税问题的请示》(泰地税二字[1997]52号)收悉。以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1997]115号)文进行了批复,现将“批复”转给你们,请按国家税务总局批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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