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 题 | 发文日期 | 文 号 | 备 注 |
1 | 《德州市地方税务局 德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德州市“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6年12月28日 | 德州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第3号公告 | |
2 | 德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 | 2016年12月28日 | 德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 |
3 | 关于明确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 2018年6月8日 | 德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2018年第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