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疫情期间线上办理出口退税无纸化备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全文有效
2020.2.5
全市外贸企业: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纳税人办税的安全防护,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前,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详见附件1,未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企业除外)可直接通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数据进行无纸化备案,待疫情结束后再到办税服务厅补交相关纸质资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无纸化备案后,外贸企业即可在网上进行无纸化出口退税申报。
疫情结束后,无纸化备案恢复原有办理程序。
附件1:适用范围
附件2:疫情期间申请无纸化备案的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