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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财法〔2021〕15号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确认深圳市红十字会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09-30 深财法〔2021〕15号 我要评论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确认深圳市红十字会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深财法〔2021〕15号

全文有效

2021.5.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深圳市红十字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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